07月, 2008

那些说爱的男人。

我是列侬的粉。
最近发现一本新书《解密列侬》。从不许联想的评论来看似乎很是值得一读。
整理床头柜的时候。发现自己竟然有1999年的《黄色潜水艇》的原版卡带。找出复读机按下播放键。很难得的披头四风格。十分欢快。真不愧是为童话《黄色潜水艇》做的背景音乐。
想来。我似乎总是在迷恋死人。像上一篇提到的Elliott。还有现在说的Lenon。不过话说回来。列侬80年死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。凶手共开了5枪。因为太爱而杀死了自己的偶像。
十分喜欢那首《when i'm 64》。Blair在访问北大时曾同妻子共同演绎这首歌。让我印象深刻。一直认为这是迄今为止英国历史上最优秀的首相。

When I'm 64
Sunday mornings go for a ride
Doing the garden, digging the weeds

可是为什么偏偏要是64呢?

每次K歌的时候喜欢点《死了都要爱》。若翻成英文。可译为《Love or Die》。
我唱的并不好。我喜欢可以把这首歌唱的十分好听的人。所以喜欢王啸坤所以喜欢今年my show的黄中原。
我爱死了阿信的现场演绎。爱死了他跪下的一幕。像是在面对一种原罪。
十分讶异那么弱小的身躯怎么会有如此心撕力竭的力量。这个男人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薄。可是创作的音乐却那么震人心脾。过耳不忘。他的体内是有某种力量的吧。
抒情加上硬摇滚。便是昔日的信乐团。动容了自己。震慑了听众。

还是喜欢摇滚的。那种最原始的金属摇滚。那种起源于万圣节南瓜乐队的摇滚。那种并不靠声撕呐喊或者大量的乐器制造嘈杂的摇滚。那种从内心深处唱出来的摇滚。
那些迷幻的音符。绝望的声音。每每听。都让我惊讶背后那对生命的无限狂热。
是的。谁说自杀的人就不热爱生活。他们或许比苟活的人更懂得人生。

信是在结婚后成名的男人。可以演绎如此深情的歌曲。那位太太实在令人艳羡。
昨同表姐说。若是有这样一个男人。用这样的乐曲向你求爱。恐怕真要幸福的死了也愿意了。
或者像阿哲那样在枕边喃喃倾诉“做你的男人”。黄昏日落时为你演奏小提琴。”我爱你。是忠于自己忠于爱情的信仰。“

我是小提琴的爱好者。是帕格尼尼的狂热者。
钢琴也许可以装点模做点样。可是小提琴不一样。他的要求太高了。能把小提琴拉的好看的人太少了。而张信哲在雨中的那段小提琴确实可以让人眼前一亮。深印脑海。

或者。真的五音不全。没有音乐细胞。那就读诗吧。
像莎士比亚那样写下一卷又一卷的十四行诗。像斯嘉丽那样大声表白。I love you! I love you!
或者真的那么害羞。可以如布朗宁那般写下《How do I love Thee?》

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, smiles, tears, of all my life! — and, if God choose,
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.

少女时总是幻想。如果有人。有那么一个人。可以为我用羊皮纸抄下一首首的十四行诗。定不顾一切奔赴过去。
现在多半只有用最普通的纸张。自己抄给自己。

……

好吧。我承认。我又花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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